宜都市纪委、监察局为强化队伍自身建设,树立良好的执纪执法形象,通过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监督管理,强化制度建设,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。 一是抓教育,重自律。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放在重要位置,坚持抓好每周一学习制度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,将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,贯穿于干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。每年都组织开展内容不同的主题教育活动,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,大力倡导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的职业道德。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与纪委机关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谈话,坚持做到干部轮岗、交流必谈,干部有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必谈,干部年终考核反馈必谈,常委会民生生活会前必谈等“四个必谈”。并经常性地组织干部对先进事迹和反面教材进行深入剖析,举一反三,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。 二是抓制度,重规范。专门制定了《宜都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》、《宜都市纪检监察干部“十不准”》、《宜都市纪委机关工作纪律》等制度,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进行规范。在此基础上,从严格内部营理制度入手,加强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的管理,对公务招待、小车使用、财务管理、文档传阅等作出具体规定。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走上了制度化、规范化的轨道。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,对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,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,对机关干部行使的信访处理权、线索取舍权、案件检查权、处分决定权和重大事项处置权等“五权”实施源头监控,有效防止了执纪权力的滥用。 三是抓督导,重绩效。一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,建立全年工作台帐,细化目标,明确责任,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,采取百分制对机关各室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,兑现奖惩。二是实行工作月报制度,每月对各项具体工作推行限期办毕制度,做到来信来访定期回复,案件检查定期结案,案件审理限期终结。在此基础上,实行各室工作每月总结和计划制度,每个月召开室主任例会,各室主任必须对当月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,并提出下个月的工作目标,并由各室主任向常委会汇报工作完成或进展情况。三是述职述廉制度。市纪委常委会每年分别向党代会、纪委全会报告工作,市纪委监察机关各室主任、派驻纪检监察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。 四是抓评议,重民意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,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社会通报制度,定期向人大、政协和通过新闻媒体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,接受人大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在宜都电视台、宜都电台上开辟“党风廉政建设”专题栏目,及时通报市纪委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;在宜都廉政网上建立反腐倡廉公众监督信箱,广泛接受群众监督。从各部门邀请特邀监察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28名,定期召开会议,向他们汇报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情况,倾听他们的建议和意见。在一年一度的党代会上,由市党代表对市纪委班子、市纪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。(别学荣) |